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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职--关于实施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来源:本站 编辑:编辑部 浏览数: 522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

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川教〔201861)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优质职教资源建设,提高中职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现将计划方案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2.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        四川省财政厅

和社会保障厅

2018531

附件2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根据我省“四大城市群”“五大经济区”区域发展定位,围绕全省“双七双五”产业发展要求,面向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的国际先进水平,瞄准全国、全省职业教育的优势专业,组织实施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推动我省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施省委“三大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产教融合。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布局,建设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体系。深化产教融合,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二)改革创新。以创新驱动专业发展,创新专业设置动态管理机制、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机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机制、质量评价机制等。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国际化路径,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三)内涵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健全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为学生全面成才、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四)示范引领。以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为抓手,推动优势专业改革创新。发挥示范(特色)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校内相关、省内相近专业(群)共同发展。

三、建设目标

对接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专业;对接区域特色产业、现代农牧业、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准扶贫等领域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专业。突出专业特色优势,打造专业品牌,培育专业龙头和专业集群,到2022年,重点建成100个适应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高、就业质量好、服务能力强,特别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成效显著,达到四川一流、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点。

四、建设内容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以产教融合统领专业建设,全面实行校企协同育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求,建立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实施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建设,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完善学校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按照国家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对接国际、国内先进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职业资格标准的相关内容,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开展教学研究;共同开展技能竞赛、工匠精神培育、优秀企业文化传承等活动,把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作用。在积极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共同育人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教学改革机制。根据最新行业标准、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开齐开足国家、省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开发、选用、评价制度。落实教学常规管理,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有机融合,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加强岗位操作训练,实现实训内容与企业典型岗位标准相对接,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深度融合,开发丰富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形成系统的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三)打造“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的一流教学团队。积极探索“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积极探索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足额配备专业课教师,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专业带头人理念新、创新意识强,精通本专业教学业务和专业核心技能,具有跟踪产业发展趋势、把握专业改革发展方向的能力。加强“教练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广泛深入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实现信息化教学普遍化和常态化。教师参与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改革实践、科研项目和竞赛活动等成绩显著。

(四)改善专业教学条件

提高实习实训基地装备水平,打造优质高效实训环境。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完善实训基地功能,具备承担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和高水平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能力。深化“引企入教”改革,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合作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环境建设,推广数字化、虚拟仿真与增强现实等技术在实训设施设备中的应用,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缩小专业教学环境与企业工作环境之间的距离。积极发挥骨干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优质信息资源跨区域远程共享。

(五)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创新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建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持续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衡量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开展专业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建立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绩效评价制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学生综合素质好,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展,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拥有优质社会声誉。

(六)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

坚持扎根中国与融通中外相结合,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主动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知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材建设、教师培训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四川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

五、组织实施

(一)整体步骤。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100个示范(特色)专业点,其中特色专业不超过15个。建设计划从2018年起,分3批实施,5年完成,每批建设周期为2年。2018年,遴选并支持第一批30个立项专业建设;2019年,遴选并支持第二批35个立项专业建设;2020年,遴选并支持第三批35个立项专业建设,开展第一批项目专业建设成果验收;2021年,开展第二批项目专业建设成果验收;2022年,开展第三批项目专业建设成果验收,评估总结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实施。项目分立项、建设和验收三个阶段。立项按学校自主申报,主管单位审核,市(州)相关部门预审推荐,省级部门评审(专家评议、实地抽查)、立项批准等程序组织实施;建设阶段按学校申报并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并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监测;验收阶段按学校自查、专家复查、省级有关部门抽查、审议、公示、批准和公布名单等程序组织实施。省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建设专业,授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称号。

(三)申报程序。省教育厅、人社厅和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年度申报通知,按照当年项目计划数的1.2倍下达项目申报控制数。根据因素分配法将项目申报控制数下达各市(州)。各市(州)教育、人社和财政部门根据下达的项目专业控制数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遴选基本条件》,统一组织本地学校(含省属学校)项目专业的预审、遴选和申报工作。各市(州)要根据省下达的控制数上报项目专业,凡超报的一律核减下一年度项目专业控制数。省教育厅、人社厅和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专业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抽查结果,最终确定项目专业名单,经公示后公布结果。医药卫生类的中医、农村医学两个专业不纳入立项建设范围。

六、建设责任与经费保障

(一)建设责任。立项学校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立项学校的主管单位要加大对立项学校的领导和支持,并积极提供经费和政策保障。各市(州)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对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统一论证、审核及上报,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省教育厅、人社厅和财政厅负责组织审定项目,落实省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检查、评价和验收。

(二)经费保障。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对每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一次性安排中省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和实验基地建设等。纳入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的项目,各地在统筹安排好中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大自身投入,自身投入情况将作为遴选的重要因素。

(三)资金监管。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工作主体、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如出现建设经费使用违规、项目进度推进不力、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建设期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规办学行为等问题,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或取消项目资格等处理,同时核减、取消后续省级项目专项经费或如数收回相关资金。

七、2018年申报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积极支持中职学校申报我省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相关专业;积极支持申报区域特色产业、现代农牧业、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特色专业;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市场人才紧缺如健康养老、养生保健、家政服务、文化创意等相关专业的申报。以上专业申报项目,省上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给予倾斜。

为优化全省中职示范(特色)专业布局,2018年度全省同一专业立项建设不超过3个,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全省在校生规模过大的预警专业立项建设各不超过2个,护理、学前教育等国家控制发展专业立项建设各不超过1个。

2018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控制数名额分配见附件2-1,请各地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项目专业预审、遴选和申报工作,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专业并统一报送材料。各地要严格审查学校申报材料并对其基本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校申报资格并不予替补。

请各市(州)于615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专业的报告、《2018年度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排序表》(见附件2-2)以及各项目学校填写的《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纸质3份和电子版交省教育厅职成处,其中技工学校申报材料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建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申报材料均需将纸质1份和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厅职成处,姬岳江,电话:028-86155729,电子邮箱:88051932@qq.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职成处 ,邮编:61004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建处,李国平,电话:028-86113498,邮箱:LDTPXC@163.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编:610041

财政厅教科文处,谢小伟,电话:028-86726721,邮箱:scczjygz@sina.com,通讯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邮编:610016


附件:2-1.2018年度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控制数名额分配表

2-2.2018年度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排序表

2-3.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